关于同意成立淳安县排水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8-06-17

淳建设工委〔2008〕7号
 
 

关于同意成立淳安县排水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的批复
   
淳安县排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成立排水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报告》(淳排水发[2008]9号)文已收悉,经建设局工会工作委员会研究,同意你公司6月16日召开的职代会选举结果,即第一届淳安县排水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由钱贤君、吴卫红、张爱琼三同志组成,钱贤君同志任主席、吴卫红同志任经审员,请接文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任期为2008年6月18日至2011年6月18日。
特此批复。
 
淳安县建设局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抄送:县总工会、局工委各基层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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