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科
发布时间:2009-02-23

规划管理科

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集镇规划建设条例》、《测绘法》以及城乡建设相关的国家及地方的其他法律法规。依法实施规划管理工作。
2、按照县人民政府的意旨,组织编制千岛湖镇总体规划,参与县城布点规划,各建制镇总体规划,各乡域总体规划,包括千岛湖风景区总体规划的制定(含修编)与报批。
3、组织实施业经批准的诸总体规划。依据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小区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参与重点项目选址,控制指导建设工程环境设计工作。
4、负责办理千岛湖镇及各建制镇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工作。核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5、审批农村村镇建设规划,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好村镇建设。有重点的提供农房建设设计,地形测绘等技术服务。逐步开展农村建设试点工作。
6、参与管理全县大比例尺地形工作。归口管理全县的测绘系统,测绘标记,测绘任务登记,队伍资质和测绘成果质量检评。制订县域城镇测绘进度安排计划,使之与规划建设步伐相衔接。
7、查验建筑红线,制止违章建筑。遇有重大违章事例要及时报告县人大、县政府等有关部门。
8、指导并协助城建规划监察工作。
单位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
公开电话:64813238
负责人:程雪梅
电子邮件:cajsj@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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