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来水公司荣获市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09-04-23

县自来水公司荣获市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从淳安县精神文明工作会议上获悉,淳安县自来水公司荣获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称号。

  县自来水公司在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于2008年初开展了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活动,活动得到了县文明委、文明办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开展了一系列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为营造文明和谐的企业氛围和社会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

  县自来水公司表示,将市级文明单位的荣誉,作为企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动力,发挥文明单位作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县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方德有)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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