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建设(规划)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29

 

 

用人

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专业要求

户籍

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县城市规划监察大队

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法律、法学

淳安生源或淳安户籍(以2009101日户籍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35周岁及以下(197411以后出生)

 

需进行专业考试

监察人员

2

大专及以上

不限

部队转业士官及城镇退役士兵;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县房地产管理处

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科学与技术

 

工作人员

1

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会计、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

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且工作满5年以上的学历放宽至普通高校大专;需进行专业考试

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文学、新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等相关专业

 

工作人员

1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

户籍不限

男性;工作满5年以上的学历放宽至普通高校大专

县规划编制中心

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等相关专业

 

工作人员

1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学 、建筑工程、景观建筑设计

男性

工作人员

1

城市规划、城镇规划、城镇建设等相关专业

 

县市政园林工程处

企业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风景园林、园林、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

根据企业工作需要办理招录用手续

根据《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淳政发[2003]6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县建设(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对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已在外地落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淳安生源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的证明材料;

3、户口不在淳安的,须在录用前将户口迁入淳安;

4、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单位在职人员录用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101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091131110(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地点:淳安县建设(规划)局办公室(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3楼); 联系电话:65023289

2、报名办法: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淳安生源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报名资格审核由县建设(规划)局和县人事局共同负责。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时,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须携带上述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携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招聘对象为成人教育、自考、函授本科及以下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下的,招考一个职位的不开考,招考两个以上职位按12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含写作。

笔试实行百分制。凡参加笔试的人员均须进行公共科目的考试。只考公共科目的按公共科目计算笔试总成绩;要求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占40%,专业科目占60%,计算成笔试总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县人事局根据各专业试卷难度系数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统一为 1121日(星期六),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准考证由县建设(规划)局统一发放。

2、面试。面试由县人事局组织,根据上线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上线人数不到招聘计划13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县建设(规划)局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建设(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招聘用人员,并在 “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和淳安县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招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批准招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聘用条件的,取消招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淳安县人事局、淳安县建设(规划)局共同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的详细信息和考试成绩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淳安县人才网(www.qdhrc.com)和千岛湖新闻网(www.qdhnews.com.cn)。

 

 

 

淳安县人事局   淳安县建设局

                                            淳安县规划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部门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