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淳安县农村住宅户型方案设计竞赛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2

一、竞赛主题:淳安县农村住宅户型方案设计
二、主办单位:淳安县规划局
三、竞赛主旨: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淳政发〔2009〕40号文件),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加强农房规划管理,特举办本次竞赛。
四、设计要求:
1、宜居。户型设计应充分考虑淳安县农村地形地貌特点及农村生活习俗。
2、本土。建筑风格应简洁大方,有淳安地方特色,并在用材上充分考虑本土建材的应用。
3、可变。设计方案应在层数、功能布局方面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使农户在选择户型时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户型进行微调。
4、户型规模。建筑层数为2-4层,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建筑占地面积按照淳政发〔2009〕40号文件(见附件)要求,分为大户、中户、小户三大类:
(1)小户(1至2人):分为占地面积不超过67.5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三小类;
(2)中户(3至5人):分为占地面积不超过99平方米、110平方米、130平方米三小类;
(3)大户(6人以上):分为占地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140平方米、160平方米三小类。
五、参赛条件:
建筑设计相关专业设计单位或个人可参加,相关专业包括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工民建等。
六、报名须知:
1、参赛单位及个人应于4月30日之前提交参赛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并于 5月14日前提交参赛方案。参赛报名表和参赛方案可邮寄、快递或直接交到淳安县规划局村镇处,邮寄截止日期以本地邮戳时间为准。设计单位参赛应附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参赛团队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赛应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2、每个参赛单位和个人可以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每套方案应包括纸质文本一套及电子光盘一张。文本统一采用A3规格横排版软装本,内容应包括建筑设计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在方案说明文字及图纸中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及个人信息。电子光盘应包括建筑设计说明(Word格式文档)、平面图(cad格式文档)、立面图(cad格式文档)、剖面图(cad格式文档)、效果图(jpg格式文档,图像大小为A3,分辨率为300)及参赛方案信息表(Word格式文档,格式见附件)。
3、参赛方案采用投票方式评选,评选专家组由规划局邀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选结果将于5月24日在淳安县规划局网站(http://jianshe.qdh.gov.cn/)公告。获奖方案版权归淳安县规划局所有。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6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4000元。
优胜奖20名,奖金各1000元。
九、联系方式: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 淳安县规划局村镇处
邮编:311700
联系人:任艳   联系电话:64827443
E-mail:renyanshasha@163.com

2010年度淳安县农村住宅户型方案设计竞赛

设计单位参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

 

资质种类

 

资质等级

 

参赛方案数

 

参赛团队代表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参赛单位承诺:

我们已阅读、理解并遵守《2010年度淳安县农村住宅户型方案设计竞赛公告》的所有要求,并保证所填事项属实。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说明

一、本报名表填妥后,请于424日早上8点至430日下午5点之间递交到淳安县规划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或邮寄至: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淳安县规划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27443

二、参赛作品请于514日之前递交到淳安县规划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或邮寄到指定地址。

附:参赛团队人员名单,参赛团队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参赛团队人员名单

姓名

专业

年龄

职称

 

 

 

 

 

 

 

 

 

 

 

 

 

 

 

 

 

 

 

 

 

 

 

 

 

 

 

 

 

 

 

 

 

 

 

 

2010年度淳安县农村住宅户型方案设计竞赛

个人参赛报名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专业

 

毕业或在读院校

 

工作单位

 

学历

 

职称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E-mail

 

参赛方案数

 

本人承诺:

我已阅读、理解并遵守《2010年度淳安县农村住宅户型方案设计竞赛公告》的所有要求,并保证所填事项属实。

本人签字:

           

说明

一、本报名表填妥后,请于424日早上8点至430日下午5点之间递交到淳安县规划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或邮寄至: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淳安县规划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27443

二、参赛作品请于514日之前递交到淳安县规划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或邮寄到指定地址。

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参赛方案信息表

设计人姓名:

所在单位或学校:

参赛方案基本信息:

用地面积

 

户型人口数

 

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

 

方案特色

 

附件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

严控建房标准

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面积应统筹兼顾主房、附房、阳台等用地,按下列标准确定:

1、小户(12人)不得超过75平方米,占用耕地建房面积控制在67.5平方米以内,在原宅基地范围拆建的,最多不超过90平方米;

2、中户(35人)新建不得超过110平方米,占用耕地建房面积控制在99平方米以内,在原宅基地范围内拆建的,最多不超过130平方米;

3、大户(6人以上)新建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占用耕地建房面积控制在125平方米以内,在原宅基地范围内拆建的,最多不超过160平方米。

4、对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已经审批的,按规划布局的面积执行,但原则上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5、农村村民建房原则上控制在四层以内(含四层),每层高度不得超过3,沿口高度不得超过12

因征地拆迁安置建房的,其标准按拆迁安置方案的规定执行。

 


部门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