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公司荣获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0-05-07

排水公司荣获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5月6日,县文明委在千岛龙庭开元厅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会上,县排水公司被授予2009年度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排水公司主要承担着千岛湖镇的污水收集处理。走进污水处理厂区,道路干净整洁,绿树成荫,花香正浓;办公场所窗明几净,职工精神抖擞;文明新风扑面而来。据悉,该公司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积极开展“做文明职工,建文明单位、创文明行业”活动,推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王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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