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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石林镇2012年清洁乡村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0

关于下发《石林镇2012年清洁乡村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发《石林镇2012年清洁乡村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清洁乡村”工程是我县以打造“世界山水公园、东方休闲名湖”为引领,坚持环境立县,打造生态淳安,争当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的重要平台。我镇“清洁乡村”工程实施以来,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农村卫生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农村村容整洁、河道通畅,村容村貌有了明显的改善,生态建设基础得到了夯实,我镇已连续六年被评为“清洁乡村”先进集体。但各村之间推进不平衡,部分村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垃圾清运处置不及时、建筑垃圾入河等问题也还不同程度上存在,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深入推进。为巩固“清洁乡村”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化“清洁乡村”的各项工作,确保2012年完成国家级生态镇创建任务,结合我镇实际,2012年“清洁乡村”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对开展清洁乡村工作的深度认识。实施“清洁乡村”工程,是县委县政府从源头保护千岛湖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实践证明,“清洁乡村”工程的实施,对控制农村垃圾污染,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各村要进一步深化对“清洁乡村”工作的认识,认真履行组织者和领导者的责任,做到思想上真正重视、行动上真正到位,确保“清洁乡村”工程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保护农村环境卫生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强化做好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的责任。近几年来,县镇两级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对农村垃圾处理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建设,各村要增强对设施管理责任,制定设施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等硬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对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已损坏的要及时修复,已拆除的要进行恢复,选址不当的要进行整改,确保现有的农村垃圾房、垃圾箱、填埋场、污水处理设备等硬件设施正常使用,真正发挥作用。

    三、强化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切实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村庄污水处理系统提升工程,2012年要在2011年各村已建污水池的基础上进行纳管扩面提升,使农村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同时,对原有环卫设施进行维修和重建,确保环卫设施够用、实用、美观。

    四、强化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一是要配强并稳定保洁员队伍。为保证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日产日清,根据需要各行政村配备1-3名专职保洁员。二是要明确农村保洁员的工职责。村级保洁员的职责是:负责对本村垃圾的及时收集清运,定期处置,并做好蚊蝇消杀等工作;负责对村道、河道及湖岸线进行日常保洁,确保村庄环境及责任区内的村道、河道、湖岸线清洁;负责对本村生活污水处置设施的监管和维护;做好对本村群众宣传引导工作,制止群众乱堆生产、生活和建筑垃圾;加强对环卫设施检查、维护,使其正常、规范、安全使用。三是要明确保洁员待遇,并按时完成保洁员经费四级筹措任务。以撤并后村数及村人口数为标准,500(含)人口以下的村,保洁员年报酬不低于5000元(未撤并村除外),500~800(含)人口的村,年报酬不低于8000元;800~1000(含)人口的村,年报酬不低于12000元;1000人口以上的村,年报酬不低于15000元,镇政府按10%的配套资金以奖代补。各村可按工作量给予适当补助。

    五、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清洁乡村工作继续实行单项考核,考核对象为各村书记、村委主任。同时制定村级保洁员考核办法,对保洁员实行专项考核,镇生态办每季一次对各村清洁乡村工作进行检查,各村每月三次要对保洁员工作定期进行考评,保洁员平时工资按60%预付,年终考评严格按照石林镇村级保洁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考评成绩优秀的行政村、保洁员给予表彰奖励。各村要积极探索和完善农村保洁员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清洁庭院”创建工作活动,引导和树立环保意识,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等责任制。

    六、强化合力推进清洁乡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清洁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本镇清洁乡村工作。各村要成立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清洁乡村工作组,负责抓好本村的清洁乡村工作。并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大村容整治力度,不断丰富“清洁乡村”工程内涵。要整合各种资源,使“清洁乡村”工作与改水、改厕、污水处理工程和沼气池建设等新农村建设项目相结合,达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目的,为推进“五个战略”,打造“五个淳安”,争当“五个示范”提供优良的环境氛围。

 

淳安县石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清洁乡村  工作计划  通知

抄送:县环保局

淳安县石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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