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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2年各村保洁经费筹措建议性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0

关于下达2012年各村保洁经费筹措建议性任务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2年各村保洁经费筹措建议性任务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清洁乡村工作是我镇生态建设与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保护千岛湖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农村保洁四级筹措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同时通过试点也更有利于树立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保洁经费不足的问题。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提升清洁乡村工作,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农村保洁员经费四级筹措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村容整洁”为总目标,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洁乡村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农村环境保洁力度,配齐配强村级保洁员,千方百计筹措保洁员经费,努力实现保洁员报酬与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相一致,为清洁乡村工作提供人力和资金保障。

    二、工作内容

    按照“定工作目标、定报酬、定人员”的“三定”原则,开展筹措工作。

    1、定工作目标。要按照“村道洁化、溪沟净化、庭院绿化、村庄美化”的“四化”要求,确定保洁员工作任务和要求。具体要求:

(1)村道洁化:村主干道、公共场所无垃圾、无积水、无坑洼。

(2)溪沟净化:河道无建筑垃圾倾倒,无白色垃圾,村阴沟内无污水、无垃圾。

(3)农户房前屋后无乱堆杂物,无杂草丛生,空地绿化或种植经济林。

(4)村庄布局合理,公园绿化有序,无杂草、无畜禽粪便。

    2、定报酬:以2012年的保洁员年报酬为标准,村级保洁经费的筹措由县、镇、村、户四级共同承担。村保洁经费总数除县按原行政村补助和镇村配套补助外的超出部分,由县财政和各行政村农户各自承担50%,县财政补助每村最高限额5000元。农户承担的经费由各村组织人员上门收缴并上交镇财政,镇财政设立保洁经费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3、定人员

    在工作任务、年报酬确定以后,再由各村委组织实行公开招聘保洁员,保洁员职数的确定原则上每个村3人,并坚持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确因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因素,但也不得多于5人。保洁员聘用采取自愿报名、民主推荐、公开招聘、村委研究报镇政府审核并签订聘用合同。村级保洁员队伍管理按照《石林镇村级保洁员管理办法》执行。保洁员聘用工作要求在3月初全面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开展农村保洁经费四级筹措工作是清洁乡村工作的一项新型事物,也是贯彻县委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洁乡村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筹措工作的顺利进行。

    2、强化措施,力促实效。镇政府将把保洁经费筹措工作纳入镇村干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清洁乡村工作考核内容,各村要高度重视,确保在4月15号前全面完成保洁经费的收缴任务。

 

附:1、石林镇农村保洁经费四级筹措工作领导小组

2、石林镇2012年村级保洁经费筹措任务分解表

 

 

淳安县石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保洁经费  建议性任务  通知

抄送:县环保局

淳安县石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发

 

附1:

石林镇农村保洁经费四级筹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思强

副组长:胡红玉

成  员:方跃裕、钱慧玲、商明泉、徐中会、章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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