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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元宵及“两会”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0

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元宵及“两会”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元宵及“两会”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有关单位:

    2012年春节、元宵将至,县“两会”马上就要召开,切实做好春节、元宵及“两会”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为林区群众欢度佳节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意义十分重大。春节、元宵期间,群众素有上坟祭祖、喜闹元宵、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习俗,野外火源将明显增多,森林消防形势非常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对春节、元宵及“两会”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森林消防指挥部安排部署上来,切实把森林消防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将森林消防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一级抓一级,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抓好当前森林消防工作,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出任何大的问题。对因领导责任制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森林火灾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森林消防氛围

    “2・5”森林火灾是干部上坟燃放烟花爆竹引起,各村两委要高度重视,加强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育,严格执行淳纪[2011]25号《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禁止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带头禁止明火上坟、提倡文明祭祀,做好森林防火的表率;村两委要强化对林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不留死角;镇小学要组织小学校假前开展森林消防“五个一”活动;同时,各村两委要加强对林区群众和扑火队员安全防、扑火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林区群众和扑火队员安全避火,自防自救以及应对火灾突发情况的能力。

    三、强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加强火源管理、及时排除火险隐患是森林防火的最有效手段。镇要督促检查各村在春节前完成公墓和墓群林下可燃物集中清理,应采取疏堵结合、监管并重的措施,推行在安全地带集中焚烧香烛纸钱,上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风景旅游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城镇园林、坟墓区等重点部位,行政村和森林管护单位要增加护林巡查力量,严防死守,重点防范,禁止一切火种带入景区、林区,要督促巡山护林员全天候巡查,确保野外火源监管到位。同时加强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老人等重点人员的管理,要逐一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特殊人群引发森林火灾。

    四、强化应急措施,做好扑火准备

    加强镇,村两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及村义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要全面做好乡镇扑火力量应急预案、物资装备等各方面准备,及时补充和维修扑救火灾中损失和损坏的物资装备,确保储备的物资装备能够满足打大火的需要。同时强化科学指挥,确保人员安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领导要靠前指挥,迅速调集足够兵力,快速出击,速战速决,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确保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的人生安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监督,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充实春节值班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监督,要确保信息通畅,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扑救,同时及时上报火情,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归口上报制度,统一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上报和发布所有火情信息,确保政令畅通,对外口径一致,确保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淳安县石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春节   森林消防  紧急通知

  抄送:县森林消防指挥部

  淳安县石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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