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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镇养老服务中心“公营”改“民营”
发布时间:2013-11-08

石林镇养老服务中心“公营”改“民营”

委托给千岛湖镇江滨社区老幼托管中心管理

    本网讯   (通讯员   吴光礼)10月30日,石林镇养老服务中心和千岛湖镇江滨社区老幼托管中心签署了委托代管协议,石林镇养老服务中心将委托给江滨社区老幼托管中心管理。
 
  石林镇养老服务中心2012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总投资500万元,建筑面积2140平方米。该中心承担着石林镇和里商乡辖区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重度残疾人托安养任务,同时还承担着两个乡镇社会自费养老的托养任务。

  据介绍,该养老中心建成使用至今已有16个月,运行基本正常,但也还存在着管理不到位、卫生水平差、员工素质低、护理跟不上等农村基层养老中心共性问题。同时,2014年,里商乡养老服务中心也将建成并投入使用,该乡的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和重度残疾人,要回归本乡集中供养和托养,从而造成石林镇养老服务中心的床位闲置。

  针对上述原因,石林镇党委政府下决心对养老中心的体制进行改革,变“公办公营”为“公办民营、委托代管、自负盈亏”。引进县城养老机构对养老中心进行托管,主攻养老中心管理松散,服务不到位等薄弱环节。推动石林镇养老中心在为做好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同时,不断为社会自费养老对象提供服务,使有限的养老资源利用最大化。也使承担代管任务的机构管理人员把工作当着事业来做。

  祖籍石林镇的江滨社区老幼托管中心主任张长根表示,将把县城养老机构先进的管理经验、员工的敬业精神和优质的服务水平引入石林镇养老服务中心,提升中心的为老服务水平,吸纳全县各地社会自费养老对象前来养老,使有限的养老床位得到充分利用。
  
  编辑王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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