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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新闻网讯 (记者 方俊勇) 滴!脸型识别仪签到成功!10月17日上午,汾口镇宏鲍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陈浩和往常一样按时来指挥部办公室签到,随后带领施工人员检查用材、前往村内各条巷子里开展工作。
按时上岗、按要求用材、按标准施工……这些都是陈浩对自己提出的工作要求。这位年轻的项目经理,因为前任意外“落马”而“上岗”,他对汾口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监管机制和处罚动真格做法深感敬畏。
9月初,宏鲍村治污工程的开挖工作已经完成了80%左右,这时一件大家“意料之外”的大事发生了――负责该村建设的项目经理因为两次未到施工现场被免职了。
“不少人都没有想到,这次工程监督这么到位、处罚方面还动了真格!”陈浩作为继任的项目经理,心中很是吃惊。他告诉记者,为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工程建设质量,汾口镇分别成立了建设管理小组、质量监督小组和社会监督小组,对项目施工进行全方面监督,同时通过合同处罚等方式,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刚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觉得这可能是过过场而已,时间一长,大家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是大错特错。
陈浩表示,现在自己每天上岗后都要按规定签到,然后根据要求来到施工现场掌控整体工作,如果遇到问题或有村民反映情况,都要和镇里、村里一起商量,争取全力把问题解决好。“农村治污工程惠及子孙后代,为保证质量,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很有必要。我虽属施工方,也为镇里的做法点赞!”
在记者的请求下,汾口镇相关工作人员拿出了宏鲍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记者在合同上看到了一些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不到位按每人次1000元进行罚款;主要机械设备不到位,按每套每台班5000元进行罚款;每发生一次4级以上安全事故,按合同总价的0.5%罚款……所有责任明明白白、一目了然。
“为方便大家监管,我们把农村治污工程施工监管的要点印在卡片上,一共印了300张,除镇干部外,村两委负责人和其他监督员都各发了一张。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两次提醒后依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我们会依照合同进行处罚。”汾口镇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记者翻开该镇提供的一本处罚通知记录本,记录显示,从8月开始到现在,该镇已经做出各类处罚11次,所有被处罚对象都已经整改到位。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