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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别忘做好“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9-08-09

刘云海

近年来,随着认知观念的积极转变和正能量的大力传播,越来越多的国人加入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的行列当中。这无疑是值得欣慰的。

遗体器官捐献,做的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行的是大爱无疆的美德。“情愿在我的身上划千刀万刀,也不愿在以后的病人身上划错一刀”,这就是伟大的献身精神。泰戈尔也曾经说过:“我将死了又死,以明白生是无穷无尽的。”但是,在感怀这种崇高的精神和伟大的境界的同时,前段时间网上曾热传的一则有关遗体捐献的负面新闻,却引发了我们更多更深的思考,那就是如何做好“善后”的“后半篇”文章。

据报道,三年前,四川宜宾村民杨家珊患病去世,临终前决定死后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研究,当时成都医学院接收了其遗体用于教学,此后火化,今年4月底,杨家珊的父亲杨正贵联系成都医学院希望送回骨灰,入土为安,但得到的答复是“只能由亲属自行前来领取”。

遗体器官捐献是高尚的事业,但遗体“用”完火化后的骨灰要求家属自行领回,却未免少了些人情味。尽管从法理上讲,遗体受用方确实没有规定必须亲自送回,但从情理上讲,显然应当主动送回,并致慰问。不仅如此,保障不力、善后“不善”,都是最容易打消公众参与热情的,希望四川这起案例能倒逼遗体捐献善后事宜的规范问题,以及对捐献家属的人情关怀问题,惟其如此,才能以最大善意给遗体捐献者及其家属带来更多温暖。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