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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元宵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11

各行政村:


2015年春节、元宵将至,切实做好春节、元宵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为林区群众欢度佳节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意义十分重大。春节、元宵期间,群众素有上坟祭祖、喜闹元宵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习俗,森林消防工作不得放松。为认真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森林消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克服麻痹思想,加强隐患排查。


各村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对当前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加强野外火源控制和管理,春节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森林消防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老坟区等重点部位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公墓区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火灾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工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原则进行,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万无一失。要进一步加强对村级专职巡山护林员的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巡山护林员在野外火源管理中的责任。在各风景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区、火灾多发易发等重要部位,要加大巡查密度,实行严防死守,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护和管理,对老年人、少年儿童、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严加防范。


二、要加大森林消防宣传力度,营造消防氛围。


要广泛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淳纪[2011]25号《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禁止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带头禁止明火上坟、提倡文明祭祀,做好森林防火的表率;各村要强化对林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印制的森林消防告村民书要在春节前发放至每家每户,不留死角,并让各户户主签名,做好登记;同时,要加强对林区群众和扑火队员安全防、扑火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林区群众和扑火队员安全避火,自防自救以及应对火灾突发情况的能力。


三、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扑火安全。


各村两委领导特别是扑火指挥员,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消防工作的首要位置,周密安排,科学指挥,坚持防止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确保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的人生安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发生。对玩忽职守、组织不力,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要加强值班制度,及时掌握火情。


各村要高度重视,及时报告本辖区内火情、火警、火灾情况,严格落实各项值班制度,坚持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置火情,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使森林消防信息迅速、准确地上传下达,镇办公室值班电话:64846862


枫树岭镇人民政府


O一五年二月十日


教育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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