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乡镇在线 > 枫树岭镇 > 政策文件
关于继续开展“无违建镇”、“无违建村”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9

各村、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提升城乡农居环境,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治理长效机制,保持2014年的“无违建镇”、“无违建村”创建成果,继续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县关于“无违建县”创建活动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继续开展“无违建镇”、“无违建村”创建活动。


“无违建镇”、“无违建村”继续按照“遗留违建零保留、新增违建及时清”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公开公正、尊重历史、依法处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堵疏结合、堵住当前、清理过去、着眼长远等原则。积极开展“无违建镇”、“无违建村”等创建活动,实现违法建筑应拆尽拆、新增违建及时处置,形成防违控违长效管理机制,不断促进枫树岭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全镇28个行政村全部纳入“无违建村”的创建范围。通过创建活动,使得全镇28个行政村继续保持“无违建村”的标准。既全镇28个行政村无既有应拆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规划盲区,无管理死角,无非法“一户多宅”,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无已立案查处的违法建筑,无党员干部违建行为。


枫树岭镇人民政府


2015317


教育卫生

更多>>

1999年枫树岭镇党委、政府正式启动枫树岭镇初级中学(原称夏峰中学)异地新建工程,建设规模12个初中班级,总投资325万元。其中社会各界捐资183万元。枫树岭镇新的初级中学占地23亩,教学楼拥有16个宽敞明亮的教师,8个教师办公室、综合楼拥有196座阶梯教室、48座语音室以及标准的理化实验室、音乐室、阅览室、图书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