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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树岭镇政府机关食堂服务外包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21

枫树岭镇政府机关食堂服务外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食堂运转,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镇机关食堂服务对外承包,需要承包主厨1名(男女不限),服务员2名(由承包主厨自行聘请,至少1名女性,但必须符合本公告列明的第一条报名资格项下的第1、3、4项条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1、面向社会,年龄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注:本镇干部职工、镇政府聘用人员、枫树岭镇行政辖区内村两委主要干部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不得报名)。

  2、近5年(指2011年1月份开始)来从事过餐饮行业,具有相关从业资格条件(应提供厨师、报名者本人经工商机关登记过的餐饮类的营业执照、服务过的单位证明等)。

  3、身体健康,提供2016年1月1日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4、品德良好,近3年(2013年1月始)来没有受到过公安部门治安及以上处罚(由镇综治办负责审查)。

  二、服务承包报酬 

  食堂3名服务人员的服务承包费由基础部分和工作补助两部分组成(注:2名服务员的报酬由承包的主厨自行负责确定)。食堂服务承包费基础部分每月核定9000元(其中1000为考核奖金),工作补助办法在签订服务承包合同时另行明确。

  三、承包人确定办法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以抽签方式确定顺序,轮流到枫树岭镇政府食堂试烹饪,烹饪食材由镇食堂统一提供。试烹饪期不计劳务报酬,试烹饪方式视报名人数而定。由全体镇干部员测评决定承包主厨,遇得票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

  四、其他要求

  1、双休日与节假日照常提供食堂用餐服务。

  2、服从镇政府的用餐安排。

  3、不享受其他一切福利待遇,不享受社会养老统筹及住房公积金待遇。

  4、服务承包合同期暂定一年。

  5、本次公告系枫树岭镇机关食堂服务对外承包,食堂所有的服务人员与枫树岭镇人民政府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也不存在雇佣关系。

  五、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24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至5:00时。

  六、报名材料:主厨报名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从业资格证明原件、健康证明。

  七、报名地点:淳安县枫树岭镇二楼镇工办(220室)

  八、报名费用: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00元(注:无论是否承包成功,本报名费不退还)

  九、联系人:邵女士15988472244(652244)

  十、本公告由枫树岭镇后勤办公室负责解释。

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

教育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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