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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起国内航班每人加收10元燃油附加费
发布时间:2018-06-06

时隔三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恢复征收。


6月4日,昆明航空发布公告称,自6月5日(含)(出票日期/旅行日期)起,昆明航空开始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随后,国航、东航、海航、上航、春秋航、中联航、龙江航空、深圳航空、西部航空、奥凯航空、瑞丽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均宣布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标准为10元/人。按规定享受优惠机票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和婴儿等,免收燃油附加费。


记者了解到,此次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与从去年开始的国际油价走高有一定关系。


责任编辑王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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