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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线“位移”成伤人“凶器”公共设施细节短板再敲警钟
发布时间:2019-07-09

记者 邵建来 通讯员 方雨昕

公共设施作为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安全性影响着每一位居民。隔离护栏、路灯、杆线、窨井盖等公共设施,一旦在设计、生产和安装过程中出现纰漏,就会成为埋在群众身边的“地雷”。

饭后散步摊上大祸  

2018年春节里的一天,年近六十的李娟(化名)相约几位姐妹到隔壁村大哥家走亲戚。经过一个岔路口时,李娟不慎被一根固定于路面上的斜拉线绊倒,疼痛难忍,后经医院诊断,李娟“左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

这一摔着实不轻。“本以为只是摔了一跤,但伤情超出预料,一系列的治疗之后,还是不能走路,医药费也压得家里喘不过气来,前前后后共花了近20万元。”一年多的时间,李娟出行得拄拐杖,多数时候还得有人陪,全家人再也没睡过一个安心的觉。

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一根横亘在路上的杆线。其实,村民早就议论,这根斜拉线迟早要出事。

听闻李娟出了事故,村民鼓励她,“杆线的管理失职,要找他们赔偿。”于是,李娟拄着拐杖走上了维权之路。

维权之路一波三折 

李娟找到设置斜拉线的单位要求赔偿,但对方却表示,李娟受伤后没有报案,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受伤是由斜拉线绊倒所致,他们不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被拒后,李娟走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查看材料后,法律服务中心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地司法所以及村级法律顾问,建议先进行调解。

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级法律顾问去了事发地拍照取证,组织双方调解,但调解未果。最终按照程序,法律服务中心将此案指派给一名律师办理,同时建议李娟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李娟的伤情已构成人体十级伤残。

在法庭上,杆线杆线负责单位给出了“理由”:斜拉线固定在那里很多年了,当时交叉路口的路面较窄,固定的位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之后路面不断拓宽才使得斜拉线“位移”至路中央,况且多年来从未发生过伤人事件,所以责任不在他们。

随着审判进程的推进和证据的一一呈现,杆线负责单位侵权事实逐渐明朗。之后,双方争议的焦点从“是否侵权”转向了“赔偿金额”。经过庭审,最后,法院根据过错责任判决其赔偿李娟13万余元。

伤害事件绝非偶然  

“这起案件值得公共设施杆线负责单位反思。”庭审律师介绍,诸如道路、栏杆、窨井盖等公共设施的很多隐患,老百姓无法预料也无法主动防范。如果公共设施建好之后,管理没跟上,造成人身伤害,有关单位肯定难逃其咎。

“类似的案件绝非偶然。”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针对因井盖、围挡、护栏等公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案件已发生多起,只有少数因为伤情严重或是私下协商分歧大才到法院打官司。实际上,造成人身伤害的原因,有的是设施破损了没有及时更换,有的是未设置警示标志等,但一个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管理和维护没有及时跟上。

细节问题不容忽视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新安东路上,浪达岭坡顶往城区方向的下坡处,有两根电线杆立于非机动车道上,没有警示标志。“之前,我骑车经过青溪新城汇宇和庭小区,差点与非机动车道上摆放的护栏相撞。事后发现护栏上没有张贴任何警示标志,此问题希望得到相关部门重视。”住在南山社区的小陈发帖表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基础设施的细节设置与管理是否到位,是检验城乡管理水平的一面镜子,在这方面,相关部门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住在施家塘社区的徐女士表示,平时生活中,发现诸如窨井盖等基础设施有问题了,不知道找哪个单位反映?希望城市杆线负责单位利用微信、QQ等平台,多渠道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基础设施的细节缺陷和不足,并积极加以改进,别等到有人受到伤害再去挽回就太迟了。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