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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扔垃圾被罚款
发布时间:2019-10-29

记者 邵建来 通讯员 汪晓萌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一商铺的员工小钱这两天很懊恼,因为自己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被城管执法队员罚款50元。

原来,小钱将泡沫箱中的产品取出后,因为忙着招揽顾客,就随手将没用的塑料袋、包装纸和包装带丢在了近在咫尺的垃圾桶外。

城市管理局城东中队执法队员巡查到店铺门口时发现了这一情况,经走访周边商户得知是小钱所丢弃。于是要求小钱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将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投放至垃圾桶中。小钱虽然口头上也承诺马上整改,但等城管人员走后并没有把垃圾清理当做一回事儿,听之任之。

之后,城管队员在巡查中再次发现了这些垃圾未入桶,随即依法对小钱的行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元整的行政处罚。

城管队员表示,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考虑到小钱丢弃包装带等系个人行为,数量不多,危害后果不大,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整的行政处罚。小钱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违规行为,自愿接受了处罚。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