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浪川乡新桥村王先生来电:我是一名军残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残疾人乘长运、航运、火车、飞机等应给予半票。我县内航运公司和长运公司也都给予了这样的享受,然而,农村班线的车子却不给予这样的待遇。请问军残人员能够享受农村班线优惠么?
见习记者方俊勇核实报道: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科长肖树仁告诉记者,根据《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民航班机等交通工具,可以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其中残疾军人享受即期市场票价的半价优待。残疾军人持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全省范围内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肖树仁告诉记者,由于“长途公共汽车”的概念比较难界定(我县农村班线大部分属于短途班线),同时对于特殊人员乘坐私营车辆的优惠细则还没有出台,所以目前农村班线对军残人员是否优惠还没有硬性的规定。但是目前只要是通过正规买票窗口购买车票的,都可以要求享受军残人员相关待遇。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我国对特殊群体提供各种交通优惠的,大部分属于国有性质机构,而私营企业参与公共服务(如民航、长运等),原则上都应该遵守国家的关于公共服务机构的相关规定。《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还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持有效证件,可享受下列待遇:免费参观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免费借阅公共图书馆开放的图书资料;免费游览公园、名胜古迹和国有单位经营的旅游景点。
现实生活中,成功的企业往往比较热衷于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所以关系到百姓出行的农村交通班线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多考虑负担起一定的公益责任呢?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