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曾有报道,在招考公务员中,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予录用,还有饮食服务业也不招收乙肝病毒携带者,有的人甚至都影响到了结婚,那么乙肝究竟是怎么回事,对群体健康存在着怎样的危害,又如何来防范?日前,记者走访了县妇幼保健院医教科王云胜副主任医师,请他为我们揭示乙肝的“庐山真面目”。
什么才是乙肝呢?王云胜医师说,乙肝就是乙型肝炎的简称,全称应该是乙型病毒性肝炎。它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通过血液与体液传播,是一种具有慢性携带状态的传染病,临床表现多样化,容易发展为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少数病例可转变为原发性肝细胞癌,大多数终身不发病。乙肝在我国广泛流行,人群感染率达60%,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率约为10%,是当前危害人民健康最严重的传染病。乙肝传播途径主要有母婴传播(血洗和体液)、血液及血制品传播、性接触传播、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破损的皮肤粘膜传播(如修足、穿耳环、纹身、剃须刀、牙刷、未经严格消毒的注射器)传播。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是乙肝病毒的标志,它的出现表明是急性乙肝、慢性乙肝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乙肝表面抗原本身没有传染性,乙肝“大三阳”(HBsAg、HBeAg、抗HBc同时阳性)且病毒核酸HBVDNA呈阳性,就具有传染性,乙肝“小三阳”(HBsAg、抗HBe、抗HBc阳性)病毒核酸HBVDNA呈阴性者,一般没有传染性。
如何来预防?王云胜医师说,接种乙肝疫苗是最有效的方法。国家卫生部已将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对于新生儿接种费用全免。对于新生儿期未接种疫苗的婴幼儿建议应尽快补种,家属或者亲戚朋友中有乙肝而自己没被感染的,也尽快去接种。跟乙肝病人生活在一起的,密切注意防范,切断传播途径,特别是夏天来到,要特别注意防范蚊虫的传播叮咬。
那么乙肝患者本身又要注意些什么,才能保障自己的身体不再受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一般不必治疗,但必须注意下列几点:
(1)定期(3-6月)复查,包括肝功能、B超、AFP(甲胎蛋白)及白细胞、血小板。一旦发现异常,就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治疗。虽然肝功能检查正常,但肝、脾肿大或白细胞、血小板减少也应引起重视。进行必要的治疗;
(2)忌酒;
(3)生活规律,勿过累;
(4)注意个人卫生和月经卫生,防止唾液、血液污染周围环境,感染他人,所用食具、刮刀修面用具、牙刷、盥洗用品应与别人分开;别人用过的牙签也绝对不用。
(5)如HBeAg阳性或HBVDNA阳性,则不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食具和婴幼儿工作。
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又有哪些限制?除了某些学业,如幼儿师范、护士、饮食服务行业等外,对升学、就业,甚至出国不应有太多的限制。这是因为乙肝的传染主要通过血液,偶尔通过唾液、精液传染,日常生活中一般接触是不太可能传染给别的人。至于结婚,只要对方抗HBs阳性,或HBsAg阳性,就不存在相互传染的问题。如果对方乙肝标志全部阴性,建议注射乙肝疫苗后再结婚。
采访后记:有一句话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身处在交流频繁的社会,不可避免地都会碰到一个有关传染病及如何对待传染病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一些传染迅速、发病快、死亡率高的传染病容易引起大家的重视,比如“艾滋病”、“非典”等,大家可能会防范有加,但是,对一些慢性传染病的防范意识就比较低,致使未采取有效措施而被感染,悔之不及。而乙肝作为慢性传染病的一种,因大多数终身不发病而不为大家所重视,缺乏必要的防范而导致传染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人群感染率居高不下,给社会健康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而我们只有了解乙肝,才能有效加以防范,才能在工作生活中,不因误解而对乙肝病人戴“有色眼镜”,出现歧视行为,这一点,作为社会的每一分子都有责任和义务来维护。
千岛湖新闻网 记者:徐丽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