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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汾线建好了,旧房能原地重建吗?
发布时间:2008-04-18
千汾线建好了,旧房能原地重建吗?


  手机号码为139****0566的项先生来电:我是浪川乡新桥村民,全家五口人,1958年从新安江水库移民到这里,住一临时土坯房,1983年拆建为两层的土墙屋,也就是现在还在住的房子。因经济原因到如今一直都没重建,现已是破旧不堪。特别是我住房的左邻右舍和后面的房了都已重建,重建后的房子墙脚都升到了我家的窗户高。门前的马路(千汾线)改建后也已升到了门框高。


  现在我家的房子就像一个水塘,一到下大雨四面的雨水都流到我家房子四周,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严重影响到家人生命财产安全。我打算近期推倒,在原址重建。本来千汾线开通前是好重建的,但是,开通后公路管理部门就是不许我重建,说我家的房子离公路不到15米。


  我想,本来我有房在先,公路改建在后,是因为改建公路的原因,造成了我家不能折建房屋的后果,那么,有关部门就应承担我不能重建房屋所造成的损失,或者有什么后续政策。但我现在的处境是眼睁睁看着房子就要倒掉,公路管理部门不许我拆建,政府部门又没什么政策,我不知该怎么办。

  记者方俊勇调查报道:


  日前,记者来到县公路段法制科就此事咨询了该科的周国栋和管勇俊两位工作人员。


  他们告诉记者,从项先生的来电内容看,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内容。首先要考虑项先生在千汾线建设时是否是拆迁户,如果是拆迁户,则已经享受到相关政策,房子应该是已经拆除的,从项先生反映的情况看,估计不是拆迁户。


  其次如果不是拆迁户,在拆建房这事上是有章可循的。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办法》第三章路政管理第二十条规定,业主应该按以下标准做好建筑控制区的有关工作:(一)因拆迁需安排地基进行建筑的,其建筑设施应安置在新建公路的建筑控制范围以外;(二)建筑被拆除一半以上或影响交通安全、路容路貌的,应予全部拆除,并安置在新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以外;(三)建筑物被拆除小部分的,应拆至工程建设工艺流程用地以外,并不得在原地改建;

(四)允许保留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建筑,不得在原地改建;(五)被迁移的各种电杆、管线、电缆应设置在公路建筑控制范围之外。


  从该《办法》的第(四)条来看,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建筑是不得在原地改建的。千汾公路按照县级公路标准,从公路外沿出去10米内都属于公路建筑控制范围。项先生可以先弄清楚自己房子到底是不是属于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如果是,则项先生的房子改建不能在原地,需要移到公路建筑控制范围外。当然考虑到具体情况,项先生应该先到当地政府的土管部门了解。(记者 方俊勇)

 

责任编辑:王建才 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