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东路85号离休干部胡先生来信:我今年76岁,住在温馨小区,今年三月上旬,我感冒发烧,去妇保医院挂吊针。我家离这个医院很近,坐公交车还不到一站,因此尽管我有免费的优待证,通常还是走路去。但是那几天我有病实在是走不动,就从明珠路打的去。第一天是位男司机,他知我有病,主动送我到医院门口,还扶我下车,我很感谢他。第二天是位女司机,车上没有其他乘客,我对她说:“我发烧走不动,烦请送到妇保院门口。”她说要加2元钱,我说这里走过去不过200余米,可否少加一点,我的意思是如果加1元钱就坐了。她说这是规定没办法,口气很硬,没有商量余地。我想她是看我走不动,乘机宰客。我一气之下让她停车,我下车走,坚持一下就到了。临下车时,我送她三个字:心太黑!
这里我也想问问相关管理部门,她说的规定是否属实?四月二十日《今日千岛湖》报纸上看到《到梦之岛,司机却让我在海外海下车了》一文,里面提到去梦之岛都不需要加钱,那到妇保院却要加钱岂不更荒唐?
另外,我还有个感觉,自从千岛湖开通公交车后,出租车生意是受到些影响,个别司机气打不一处来,他们不是靠改进服务来争取客源,而是把“刀”磨快,能宰就宰,对本地老年病人尚且如此,对外地旅客就可想而知。最后,替我表扬一下前面的那个男司机。
记者方俊勇调查报道:读了这位读者的来信后,记者来到县路管所就我县出租车收费问题进行了一番了解。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千岛湖镇出租车票价的通知》(淳价[2007]63号),我县的出租车计价方式维持原价不变,城区主干线价格为2元/人。在城区范围内由2元票价区间进入城区其它支线及住宅小区内统一加收2元/车次,但由支线及小区内进入2元区间则不加钱。拿胡先生的例子来说,虽然到妇保院下车也就多行了几步路,但是根据规定的确是要多加2元钱的。
该所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从规定上来说,那个女司机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但是从道德上来说,显然就说不过去了。在乘客的上车点和目的地非常近,并且是因为病重走不了路而打的这种特殊情况,这位司机却硬要死套“相关规定”,有点不讲人情味。
记者也认为,法外尚且可以留情,我们的许多制度、规定在严格执行的同时,是不是也能讲点人情味呢?因为,任何制度、规定的服务对象是人。拿出租车行业来说,讲点人情味,这不仅是国际花园城市和旅游城市形象的需要,也是提高服务水平、更好服务百姓的需要。
责任编辑:王建才 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