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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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胡先生来信:8月16日《今日千岛湖》第二版刊登的一幅“丑丑存照”,图上曝光的是一辆电动摩托车带着三个人在街上行驶,既违反交通规则,又造成道路安全隐患。笔者已亲眼目睹这种现象在千岛湖镇的大街上多次出现,行人只能默默地提醒自己:“当心避开!”别无他法。可我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这种明知故犯的违规行为,就不能用严厉的措施来阻止呢?笔者建议交通警察要严格执法,看见这种现象不仅要立即上前阻止,而且要依法进行处理,毫不留情,杜绝后患。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