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镇一些老干部来电:我在《今日千岛湖》看到一则消息,说2010年起民政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但我们平常的补助就是社会化发放的呀,这样的规定应该早就有了吧,为什么说新政出台?
记者王筱倩调查报道:记者联系了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唐诗谷,他根据上述情况解释道:每年民政部门要发放抚恤、安置和社会救济等民政资金上千万元,如果有一笔钱没有发放到位或因多头发放执行标准不一致,都会影响民政补助对象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的要求,我县下发《关于推行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民政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这项政策是否早已实施?唐诗谷说:“传统的民政资金发放共有五种形式:县民政局直接现金发放、县民政局银行卡发放、乡镇财政现金发放、乡镇财政银行卡发放和其他形式的现金发放。那么现在按照规定,从1月1日起,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救助各类民政对象的资金都必须由县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直发到人、户,即民政资金的社会化发放。目前,县民政局、财政局正在与乡镇一起积极工作,结合实际逐步推进,首先将定期定量补助的民政对象补助资金实现社会化发放,下一步在加强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将救灾、临时救济、农村退役士(官)安置费等涉及面广、一次性人员变动大的民政资金实现社会化发放。”
唐诗谷认为,打热线电话询问的老干部,应该原来就属于县民政局或乡镇财政银行卡发放这种方式范围的民政对象,近年来以这种形式发放补助的种类有:优抚对象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和优待经费、城镇士(官)退役安置经费、军队离退休经费、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其他城乡定期定量社会救济和临时救济等。而这次我县出台《关于推行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强调所有民政资金必须以县为单位实行社会化发放,这就要求下一步将乡镇财政现金发放、乡镇财政银行卡发放和其他形式发放救助各类民政对象的资金全部纳入社会化发放范畴,确保各类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有关对象手中。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