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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我访:想辞职是否提前一个月打申请?
发布时间:2010-02-22
你点我访:想辞职是否提前一个月打申请?

  千岛湖新闻网论坛网友“会哭的鱼”和手机号为139****9821的刘先生反映:朋友在企业打工,之前是没签劳动合同的,现在因种种原因想辞职不干了,请问是不是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申请?

  记者徐爱梅调查报道:根据网友“会哭的鱼” 和刘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仲裁科的徐科长,徐科长根据上述问题作了如下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不同情况下,企业对用人的管理有不同的种类,比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上述两位同志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参照执行。如果还有不明之处,可以电话咨询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仲裁科,联系电话是:64813784。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