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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大队119火警:使用灭火器也要当心
发布时间:2010-04-07
县消防大队119火警:使用灭火器也要当心

  火情通报:3月29日至今,县消防大队共接到火警信息2起,出动消防车辆4辆、消防官兵28人次。分别为4月1日千岛湖镇新安南路的鱼米之乡、4月1日千岛湖镇南山大街万寿园门前一出租车火灾。

  警方提示:

  清明节前后,户外用火次数较多,因此防范火灾越发重要。如今大部分居民的初期火灾自救意识明显增强,从近几次的火灾调查情况就能充分看出,绝大多数的居民都能在第一时间拿起手中的灭火器进行自救,大大降低了火灾损失。但手中的灭火器是否真的安全,可能很少有人思考这个问题。1995年9月16日,山东某市开发区医药化工厂正在组织职工进行灭火器演习,当职工袁某提起8公斤干粉灭火器准备灭火时,灭火器突然爆炸,袁某头部当即被炸中,造成眼球脱出,前额粉碎性骨折。据淄博市公安局消防部门现场勘察,认定事故原因是由于灭火器在长期缺乏维护保养、机筒严重腐蚀脱漆的情况下,让非法维修人员维修,而非法维修人员为了赚钱,在未对灭火器筒体进行试压、气压检测试验和未进行防腐处理的情况下,即充装灭火剂后返还给单位使用,以致发生了爆炸伤人事故。(通讯员 查凯惠)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