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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我访:生母和继母的遗产我能否同时继承?
发布时间:2010-04-29
你点我访:生母和继母的遗产我能否同时继承?

  千岛湖镇的刘女士来电咨询:我3岁时父母离婚,之后一直随父亲与继母共同生活29年,其间,父亲和继母没有生育。2009年10月继母去世,2010年3月生母也去世,请问我能否同时继承生母和继母的遗产?

  记者徐爱梅调查核实:记者为此走访了浙江千岛湖律师事务所,并向该所的律师张承进进行了咨询,张律师根据刘女士反映的情况作了如下答复:

  刘女士与继母共同生活29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刘女士的继母去世后,完全可以继承她的遗产。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因此,本案例中刘女士能够同时继承继母和生母的遗产。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