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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夏季拎包盗窃的防范
发布时间:2010-07-22
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夏季拎包盗窃的防范

  上周(7月12日 ―7月18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共接到报警961起,其中刑事案件34起,治安案件153起,交通事故报警92起,求助类报警59起,无效报警555起。

  2009年10月以来,在千岛湖镇沿街店面和商品市场等区域陆续发生拎包案件20余起。近日,我县警方在杭州市公安局及拱墅、滨江公安分局的大力协助下,一举抓获湖南道县籍犯罪嫌疑人9名,成功摧毁一流窜拎包盗窃职业犯罪团伙。目前,该团伙已交代拎包案件200余起,确认核实40余起。

  夏季是街面拎包盗窃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时期,分析此案发案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作案地点多选择在交通比较拥挤、人流量比较大的路口、集贸市场,在这些地方作案不易被发现,便于混入人群逃离现场。二、拎包盗窃被侵害人以中年女子为多;三、在作案过程中,拎包盗窃一般采取“寻”、“跟”、“观”、“遮”、“窃、“溜”等手段。“寻”即物色对象。拎包盗窃人来回徘徊,在人员流动较多的地方物色对象,确定目标。“跟”即跟随伺机。在确定目标之后,拎包盗窃人就暗中跟随,一出现有利时机,即下手行窃。“观”即观察动静。拎包盗窃人作案时往往谨慎观察周围动静,发现情势不妙,即打消作案念头。“遮”即遮蔽掩护。作案者为了不被他人发觉,通常有一人上前与失主搭话,遮挡视线,为同伙行窃创造条件。“窃”即实施行窃。行窃方式一种是在失主麻痹状况下进行,以在同伙掩护下行窃的第二种方法居多。“溜”即逃离现场。拎包得手后,下手拎包的盗窃人迅速混入人群溜走。掩护者在确信同伙离开后自然离开,到预先商定的地点碰头处理赃物。

  为应对此类案件,我县公安机关已经加大治安巡逻力度,广大群众也要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范技能。当你携有贵重物品时,譬如最好将包斜挎在肩,或者用环形锁把拎包锁在车头上,也可用包带在车把下打个结,这样就不容易被盗。另外,犯罪嫌疑人为掩人耳目,多选择在人多的位置作案,因此被旁人发现的机会也就增多,一旦发现案件发生,要大声呼叫并及时协助报警,这样便可引起路人关注并协助警方捕捉,而且会震慑犯罪嫌疑人员的犯罪心理。(通讯员 余世民)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