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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大队119火警:驱蚊用品火患大
发布时间:2010-08-10
县消防大队119火警:驱蚊用品火患大

  火情通报:8月2日至发稿,县消防大队共接到火警信息1起,出动消防车辆3辆、消防官兵18人次,为千岛湖镇南山大街569号2单元1楼火灾。

  夏季蚊虫猖獗,驱蚊用品也成为火灾导火线,更由于夏季人们容易疲劳、嗜睡,戒备心也随之下降。在这种情况下,火灾很容易趁其不备突然发生。

  据了解,普通蚊香在引燃时,燃点最高温度可达700摄氏度到800摄氏度,燃点周围1厘米处可达130摄氏度,极易烤燃周围的易燃物而引发火灾。而电蚊香加热器短路或恒温发热原件燃毁失灵也易引发火灾。室内有易燃液体和可燃气体,不宜点蚊香。

  夏季在使用驱蚊用品时应当注意把点燃的蚊香等放在金属支架上,并将支架置于不燃烧的盒子里,且不要靠近蚊帐、被单、衣服等可燃物。室内有易燃液体(汽油、酒精等)和可燃气体时,不宜点燃蚊香。另外,当人员离开时要及时灭掉蚊香,并用凉水冲一下。如果居室里铺有地毯、木地板或刷有油漆等,使用电蚊香加热器时,下面应放一块阻燃性较好的垫板。

  另外,有些人喜欢躺在床铺、沙发上边抽烟边养神,往往烟未抽完,人已入睡,烟头掉在被褥、蚊帐、沙发等易燃物上而引发火灾。特别是酒后抽烟者,危险更大。除此之外,家用电器不拔插头,阳台、楼道堆放杂物等都是引发火灾或堵塞逃生通道的原因。这需要我们在平时多掌握一些消防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远离家庭住宅火灾。(通讯员 查凯惠)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