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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大队119火警:消防车道须保持畅通
发布时间:2011-01-18
县消防大队119火警:消防车道须保持畅通

  火情通报:1月10日至今县消防大队共接到火警信息1起。为高志弄18幢后山上着火。共出动2辆消防车,11名消防队员。在此次火灾处理过程中,消防车兵分两路,头车从高志弄进入,二车从枇杷园进入,向火场逼近。在枇杷园3幢附近,由于消防通道停靠过多的私家车,导致二车尴尬地被堵在了救火途中,进退两难,极大地延误了救援力量的到达时间。

  消防提示:

  消防车道,是指消防车在实施救火时能够顺利通过的道口,比如公路、小区道路等的路面宽度都必须能够使消防车顺利通过,一般消防车的长度均大于或接近10m,高度近4m,宽度近2.5m。《建规》第6.0.2条和《高规》第4.3.4条规定了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就是依照国内使用的各种消防车辆外形尺寸而确定的。

  《消防法》作出规定,任何车辆不得占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虽然不像飞机跑道那样封闭,但它是特殊的公用车道。它是按照消防车的体积,并依照国家设计规范铺设的,消防车道的特殊性在于时刻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平时,可以作为公用车道,而一旦发生火警,它就要保障扑救火灾的消防车优先通过。

  而在千岛湖镇上不少小区里的消防通道上都可以看到,一些消防车道是小区居民在发生灾害时的生死通道,小区业主应该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在消防车道上乱停车。如果有车的业主不听物业管理处的劝告,万一发生灾情,导致救灾道路不畅、人员疏散困难,并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乱停车的业主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消防大队呼吁有车的业主,为了他人也为了自身,不要把车停在消防车道上。(通讯员 杨凌骁)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