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热点专题
你点我访:我是否还要补缴10%的房款?
发布时间:2011-02-21
你点我访:我是否还要补缴10%的房款?

  千岛湖新闻网网友“冰点女孩”咨询:为改善居住条件,我在去年10月份买了书香名地的1号楼一套,付了50%的房款,余下的银行按揭,按揭早就办理好了,但现在新政策下来了,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上升到60%,房屋没结顶,银行没放贷,请问还要不要补缴10%的房款啊?另外,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后,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按年提取的话怎么去申请?

  记者方俊勇调查报道:记者从杭州公积金中心淳安分中心和房管处了解到,这种情况需要看不同银行的政策。随后,记者随机联系了几家银行,大多数银行都表示,遇到这种情况不需要补交10%的房款。其中,中国银行淳安支行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已受理并办理好的贷款,按原政策执行,对新受理的贷款,按最新房贷政策执行。杭州银行淳安支行的相关负责人则告诉记者,如果在新政策出来之前,贷款者已经通过了按揭贷款的银行审批,那就按照原来政策执行,反之则要按照新政策。考虑到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具体操作方法,保险起见,所以这位朋友最好向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咨询。

  根据规定,我县职工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3)离休、退休(退职)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的;(6)非本地户口(杭州地区)或本县农业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7)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8)出国、出境定居的;(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根据条例,符合(1)、(2)款条件的职工直系(父母、配偶、子女)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另外,公积金可以按年提取。所谓按年提取,就是按照年份提取,一年有一次机会。至于提取的申请表格,这位市民可以登陆淳安公积金网(www.cagjj.cn),点击进入下载中心,下载《淳安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前需要打印三份。填写后经过单位财务盖章,同时带上相关证件,就可以前往杭州公积金中心淳安分中心申请提取。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