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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民警执勤受保护 妨碍公务是违法
发布时间:2011-03-01
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民警执勤受保护 妨碍公务是违法

  上周(2月12日―2月28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共接到报警1551起,其中刑事案件28起,治安案件124起,交通事故报警86起,求助类报警37起,无效报警1229起。

  春节前后至今,县公安局已经查处了多起妨碍民警执法执勤的案件。有的人在接受交警酒驾检查时冲卡逃窜,有的人在面对出警处警民警时或碍于面子、或借酒闹事,涉案行为人都已被处以治安拘留或刑事拘留,接受刑罚处罚。

  2月21日11时40分,交警汾口中队民警在路上执勤检查车辆时,犯罪嫌疑人汪某为逃避执勤交警检查,驾驶小型轿车强行冲卡,将执勤行协警撞致轻微伤,目前汪某已被刑事拘留。

  城区派出所、大市派出所、石林派出所、汾口派出所也先后处理过类似的妨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案子。2月14日晚,醉汉余某在酒店滋事打闹,被派出所民警带回派出所后,他的朋友另一拨醉汉宋某某、余某某、方某某、方某等人一起到城区所值班室要看望余某,并借酒闹事,对民警无端辱骂、横加指责、无理取闹,持续时间近20分钟,严重影响了派出所工作的正常开展。民警在警告无效后,迅速将三人控制,送醒酒室醒酒。最后余某某、宋某某、方某某等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考虑方某是在校大学生,给与机会,具结悔过,教育释放。

  公安机关承担着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任,公安民警的人身安全也受法律保护。广大市民在遇到公安民警执法执勤时应该积极给予配合,在此过程中如果有诉求可以通过其他正常渠道反映。(通讯员 余世民)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