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镇的余先生来电咨询:父亲突然去世,4个兄弟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一张存在杭州银行淳安支行的5万元定期存单,小弟拿着存单去杭州银行提前将这张未到期的钱取出,在银行按规定步骤要求输入密码时,小弟便告诉他存款人已亡故,密码也不知道,于是银行方要我们办理公证书后方可支取,请问是不是一定要公证?
根据余先生提出的问题,记者徐爱梅咨询了杭州银行淳安支行的业务负责人,该负责人对此进行了答复:依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为避免储蓄存款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根据余先生有兄弟4人,且都不知道父亲的存单密码的具体情况,请余先生先到淳安县公证处办理明确该存单的继承权证明书,再与存单继承人一同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杭州银行淳安支行办理密码挂失、过户或取现手续。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