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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我访:我县对工程车交通违法出重拳 每月一次集中整治 七种情形一律扣车
发布时间:2011-08-16
你点我访:我县对工程车交通违法出重拳 每月一次集中整治 七种情形一律扣车

  一读者来电:冬瓜坞的道路修好了,大家都很高兴,但是我还是偶尔看到一些工程车通过,心里有一些担忧,怕新的路被压坏了。事实上,千岛湖镇城区的道路之所以常毁坏,很大原因就是超载的重型工程车压的,希望修好的路别再遭殃。有关部门应该对工程车加强管理,特别是交警们,最好能出台一些规定。

  记者方俊勇、通讯员方小毅调查报道:我们从交警大队了解到,为了呵护城区道路,减少工程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为了预防因工程车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县从本月开始深入开展从事工程运输的货运机动车(即工程车)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计划,在我县对工程车实行公司化管理之前,我县各辖区中队将根据以往工作情况,召开从事工程运输的负责人会议,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场所、停车场等工程车可能出现的始发地、目的地进行排摸,确定工程车会出现的场所,逐车逐人进行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在我县从事工程运输的工程车及驾驶人进行审查,要逐车逐人做好登记报备工作,凡符合登记备案条件而未报备的,限期不改正的,将严格依法处罚。

  在管理上,交警将和从事工程运输的负责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并督促负责人与驾驶人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对发生一般事故以上(含)的工程车,大队将实行源头倒查机制,对于源头管理中出现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工作不认真的个人进行通报,并视情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为了保证长效性,我县辖区中队将根据工程车事故发生和违法行为特点,结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到年底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整治行动。而整治的重点是工程车的超载、超速、闯红灯、走禁行线、车身未粘贴反光标识、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并对车辆年检、车况和外地车辆、驾驶人报备情况等源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根据相关规定,交警一旦发现如下七种情况且证据充足,将一律扣车。这七种情况分别是:(一)驾驶工程运输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二)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三)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或者违反规定在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的;(四)工程运输车有非现场违法记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五)对驾驶杭州市以外号牌的工程运输车或非杭州本地驾驶人驾驶工程运输车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六)运输单位的车辆因超载被处罚后1年内再次因超载被处罚的;(七)运输单位未建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或者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违反规定的。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