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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二房东”实施房屋租赁诈骗
发布时间:2012-03-14
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二房东”实施房屋租赁诈骗

  上周(3月5日 ―11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共接到报警1239起,其中刑事案件15起,治安案件118起,交通事故报警126起,求助类报警26起,无效报警871起。

  当前,受房价下跌影响,新房销售市场持续疲软,与此同时,房屋租赁市场则呈现另一番景象,租金价格普遍上扬,租赁市场活跃,有不法分子利用房屋租赁实施诈骗。

  其主要诈骗方式是:犯罪嫌疑人先从房东处短期租一套房子,并付少量租金,等熟悉了情况后就事先伪造好房屋房产证及房东的身份证,同时将该房屋出租的信息公布至互联网,等有人来租房时就冒充房东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将房子长期租于他人,收取一定的租金后逃匿。受害者往往对入住房屋的心态较急,一听到所租房屋价格不高,便认为自己运气好,而忽略了一些应该提防的事项,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防范建议:

  1、房屋承租方要核实房屋证件的真实性,即所谓核对房屋的三证。同时询问房屋周围的邻居,以确定该房屋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在房东不在场的情况下,房东亲属或朋友出面的,一定要核实身份,可以打电话给房东求证或向周边邻居打听。

  2、房屋承租方要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不能被低廉的房屋租赁价所诱惑而放松警惕,同时谨防交易合同中的“霸王条款”。(通讯员  余世民)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