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为135****1285的读者来电咨询:我们与退休的公婆一直住在一起,最近听婆婆说,她原先的单位要盖商品房,并且还规定只能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才能购买。于是我们也想以婆婆的名义购买他们单位的新房。但是,因为房款金额较大,婆婆和我老公都没有公积金,请问我婆婆买房子能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记者徐爱梅核实报道:针对上述问题,记者联系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淳安分中心,并向该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具体情况如下――
按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条件规定: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含杭州市范围)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良好的个人信用;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应为经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淳安分中心审批同意,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配偶)购买商品房若符合上述条件方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父母亲购买商品房,不可申请子女的公积金贷款。如还有疑问请通过64831111进行电话咨询。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