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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警惕新型“律师函催款”诈骗
发布时间:2012-04-13
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警惕新型“律师函催款”诈骗

  上周(4月2日―8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共接到报警1232起,其中刑事案件31起,治安案件152起,交通事故报警175起,求助类报警30起,无效报警748起。

  近期,周边地区发生数起以“律师函催款”为名实施的诈骗案件。如信用卡用户戚某收到一封“律师函”,称戚某在银行办的一张信用卡,已透支120天以上,欠款及利息1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律师函”中还附告了一系列有关信用卡犯罪的法律条款,戚某怕受到法律追究,情急之下按“律师函”上提供的银行卡号汇款,待到银行查询时,才发现上当受骗。

  经分析,该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冒充银行委托律师,邮寄虚假“律师函”,“律师函”中注明了涉嫌信用卡犯罪的法律条款,并加盖了律师事务所印章,增强“真实感”,具有很强欺骗性。

  对此,警方提醒市民提高防范意识。

  一是在办理银行相关业务和进行业务咨询时,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及相关银行信息,对一些银行的收据、凭证应及时销毁或妥善保存;

  二是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卡记录,定时查询、缴还欠款;

  三是牢记银行对外发布的客服电话号码,收到类似信件时,不要急于汇款,也不要拨打信件中涉及的“银行电话号码”,应拨打平时常用的银行专用客服进行查询确认。(通讯员 余世民)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