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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我访:新实施的《保障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2-11-20

  千岛湖镇一市民来电:从报纸上看到,我县已经正式启动实施《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办法》。据说我县的7万多名工会会员将免费享受工会组织提供的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我想问一下,这个保障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记者方俊勇调查报道:记者从我县总工会拿到了一份名为《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办法》的文件。从文件的内容看,最重要的是保障的范围,以及保障金申请和给付程序。

  在保障范围方面,全县工会会员,在遭遇突发性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残、身亡,且无法确认赔偿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抑或遭遇火灾、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突发性意外灾害造成家庭财产损失的,均可向县总工会提出申请,经一定的审核和审批程序,则享受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损失保障待遇。

  按照《工会法》的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所以只有加入工会组织,成为工会会员,才能享受救助帮扶保障金。

  文件中还有具体的保障待遇,其中的保障金数目根据首次抢救治疗医疗费、伤残等级、家财损失数目的不同而不同。

  在保障金申请与给付程序方面,工会会员发生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后,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审批表。申请慰问、伤残、身亡保障金的,还需提供意外伤害事故本人的身份证和工会会员证复印件等。此外还须提供医院或公安等部门的相关证明。比如,申请家财损失保障金的,除了提供家财损失本人的身份证和工会会员证复印件;还需消防部门、居住地所在社区(村)以上单位或工会组织出具的《家财损失事故证明书》和《家财损失清单》;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产权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