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市民来电咨询: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及流程是怎么样的?
记者邵建来调查报道:根据我县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县千岛湖镇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且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千岛湖镇居住满五年;(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无房单身户;(三)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含);(四)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县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审核时县统计局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当然,已享受单位自行发放购建房补助的职工、居民,不属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
同时,经济适用住房以一对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属同一户籍内的直系血亲可作为申请家庭成员。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无房单身户视作一户申请家庭;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县房改办工作人员介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须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房产情况证明。提供户籍所在地房产管理和房改部门出具的房产及房改情况证明;配偶属农村户籍的须提供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地建房证明;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收入认定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程序为(一)申请:由县房改办在媒体和社区公开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报名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向县房改办领取并如实填写《淳安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所规定的材料;(二)审核:县民政部门负责申请家庭成员收入的审核认定;县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申请家庭成员房产情况的审核;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申请家庭成员农村批地建房情况的审核;县房改办负责申请家庭成员房改情况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审核。(三)公示:县房改办对经审查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在媒体上及各社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日。(四)摇号轮候:县房改办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输入电脑,以随机方式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的轮候顺序,并发给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轮候顺序号。
而每次申购均按上述程序进行,后一次申购经摇号所产生的申请家庭轮候顺序接前一次申购所产生的轮候顺序。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