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新闻网论坛网友“1426451826”咨询: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有哪些优抚政策?怎么办理?
记者邵建来调查报道:根据我县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离婚或配偶死亡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一方;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依法生育二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依法收养一名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也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县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介绍,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表一式三份、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子女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寸照片各1张,依法收养的,还需提供《收养登记证》。
申领程序先由个人申请,由本人到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计生办领取《申请表》,同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审核盖章后,送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然后由乡镇计生办对申请人的婚育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二份,凭证享受相应的奖励和优惠。
另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般应当在独生子女14周岁前领取;因故未在14周岁前领取的,1971年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可以随时申领,但领证前相应的待遇不再补发。
而办证地点分为如果男方双方均系农业户口(男到女家落户的除外)或男方系淳安县非农业户口、女方系省外农业户口的,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办理。其他情形,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办理。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