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来电咨询: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记者邵建来调查报道:县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民法通则》、《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同时,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工作人员提醒,对于证据效力,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故证据是具有证明效力,必须经当事人双方进行质证,通常情况下如果借款人认可或者没有相反的证据予以推翻的,该证据就具有证明效力。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