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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与建议:执法理应人性化
发布时间:2013-07-23
呼声与建议:执法理应人性化

  近日,山西太原一位交警因3年来开具近万张“温情罚单”而成为“红人”,这一现象令人深思,说明人性化执法合民意、顺民心。

  所谓人性化执法,是要求执法者在公正执法时,给予公民柔性的人文关怀,尊重其人格和尊严,维护其正当权益,体恤其自然需求,顾及其感受和基本生活,让公民在领略法律所带来的威严与神圣的同时,也享受法律所固有的“温情”和“体恤”。它是政治文明在执法领域的生动体现。

  现实中,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所致,尤其是执法者与市民素质的高低不同,相互没有得到很好地理解,所以执法者与受罚者时时处在风口浪尖上。面对“一罚了之”或“一收了之”,虽然省事,但天长日久,许多可以化解的矛盾都积淀下来并可能走向极端。

  打个比方,家长教训犯错误的孩子,处罚一旦过重反而会打消孩子的愧疚感,甚至会导致逆反心理。对于执法也是一样,对情节严重的当然得重罚,但对于情节轻微的不妨来个“下不为例”,这样更能起到教育作用、唤起责任。抓住把柄就来个一罚到底,反而会引起情绪对立。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是中央精神所体现出来的以民为本的人性化关怀。所以,“人性化执法”并不会削弱法律的威严,相反会让人更容易接受,更容易使人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也有助于执法者的形象塑造,彰显丰厚的人文关怀。(记者 邵建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贤高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