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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我访:酒店设施砸伤游客,该负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13-09-10

  日前,上海赶集网的十余名员工来千岛湖旅游,入住位于新安东路的一家酒店,其中一位姓张的同事拿着热水壶进盥洗室盛水,没想到,瓷脸盆底部却意外掉下,刚好砸到了脚背,在经过前期伤口处理后,张先生感觉骨头受到损伤,与酒店协商赔偿无果后,打进本报帮忙热线。

  记者邵建来到现场了解到:当事人张先生回忆,自己和一同事下午玩好漂流就回酒店,当时他们的几件湿掉的衣服就浸泡在瓷脸盆中,随后他拿起水壶准备去烧水,瓷脸盆底部突然破裂掉了下来,砸到自己左脚的脚背。事发后,张先生被酒店方闻讯赶来的工作人员送至医院进行治疗,伤口处缝了两针。“当时我们都觉得这位医生有些马虎,当时伤口挺深,脚背骨头都能看得到,可医生却说是皮外伤,不碍事,对此,我们觉得不满意。”

  记者随后咨询了专业人士,据介绍,《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客人在酒店洗澡,瓷脸盆掉下来砸伤客人,酒店肯定是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之后,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张先生去上海医院看病治疗产生的医药费由酒店方负责。其实,无论是酒店,还是客人,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做法都应该讲诚信,避免恶化升级,这也需要当事部门机构的介入引导,从而促使问题圆满解决。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