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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我访:新医保政策出台,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变化吗?
发布时间:2014-09-05
你点我访:新医保政策出台,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变化吗?

  千岛湖镇一市民来电:听说我县今年出台了新的医疗保险政策,在职职工医保的部分政策有一定变化。能不能帮忙了解一下,个人账户划入方式、划入基数比例金额和差额处理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帮忙记者方俊勇、通讯员蒋发英调查报道:从县社保中心了解到,我县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精神,对《淳安县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及《淳安县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完善,并在2014年1月出台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淳安县实施细则》。

  新政策对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方式改变了。具体为: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年初就进行预设了全年账户,改变了原有每半年划一次的划账方式(原在2月和8月分别划入半年的医保个帐)。例如:张三,48岁,2014年1月份花费可报医疗费800元,全部由个人账户刷卡结算了,自己不用掏钱;按照往年的政策,其1月份的医疗费需要自己全额付款。新政策在年初对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预设了全年账户,下半年不存在个人账户再划入的问题,方便了参保人员使用,政策更加人性化了。

  在划入基数比例金额方面,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淳安县实施细则》第7条规定:“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在每年年底进行结转,在结转时,根据人员类别、缴费或划账基数及年龄等预设次年的个人账户当年资金。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另一部分根据不同年龄段,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划入。具体划入比例为35周岁(含)以下的0.4%;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的0.7%;45周岁以上的1%。”

  工资高、缴费基数高的,个人账户划入就多些。新政策体现了“多缴多得”。2014年度医保个账具体预设情况举例如下:

  1、按照缴费基数100%缴纳的在职职工:35周岁(含)以下划入1069.20元;35-45周岁(含)划入1202.40元;45周岁以上划入1335.60元。

  2、最高:按照缴费基数300%缴纳的在职职工:35周岁(含)以下划入3206.40元;35-45周岁(含)划入3607.20元;45周岁以上划入4006.80元。

  3、最低:按照缴费基数60%缴纳的在职职工:35周岁(含)以下划入642.00元;35-45周岁(含)划入721.20元;45周岁以上划入801.60元。

  对于部分参保人员关心的产生差额部分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县也有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当年账户使用按照预设个人账户及门诊统筹政策等规定执行;个人账户当年实际计入资金从缴费当月起按月划入。参保人员因跨年龄段、人员类别变动、缴费或划账基数调整、异地转入、补退职工医保费等原因造成个人账户当年预设资金额度与实际计入资金额度不符的,其差额部分在下一年度的个人账户中调整,其中差额部分为正数的,划入历年账户,差额部分为负数的,划入当年账户。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