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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我访:怎样申请廉租房?
发布时间:2015-04-14
你点我访:怎样申请廉租房?

  临岐镇方女士来电咨询:我的户口在千岛湖,现在没有房子住,想问下申请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如何申请?

  帮忙记者周雅婷从县房地产管理处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包括实物配租和租金货币补贴),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具有千岛湖镇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且申请人至少在千岛湖镇居住满3年;

  2、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2.5倍以下;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原有房产(含农村批地建房)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千岛湖镇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612元(该标准为2013年度淳安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3、申请家庭在千岛湖镇无房。原有房产(含农村批地建房)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具体咨询电话:

  县房地产管理处(租赁管理机构) 64813625(县房管大楼四楼公房科)

  县住房保障办公室(资格审核机构) 64831439(县房管大楼四楼401室)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