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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张先生:我想在明珠花园出租房子,物业管理费用应该由我承担还是由承租人缴纳呢?
帮忙记者周雅婷回复:《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缴纳。”据此,业主出租房屋时应与承租人在合同中明确物业管理费的缴纳人。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