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热点专题
“孝顺”父母不如“孝敬”父母
发布时间:2016-04-29
“孝顺”父母不如“孝敬”父母


  记者 周雅婷

  近日一则“因母亲与人发生争吵,胡家的两大‘孝子’对同村村民刘某痛下打手,为母泄愤,致使刘某四根肋骨骨折”的新闻引来热烈讨论。

  孝文化,是中国古代传统伦理道德的核心部分,孝道不仅仅是作为行为规范和人情伦理存在,同时也是维系整个宗法社会的法与理。笔者认为“孝顺”父母不如“孝敬”父母,正如社会上有“敬老院”而不是“顺老院”。

  “孝敬”父母,突出的是互相尊重的本质。尊重自己的生命之源,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这便是“孝”的核心内容。儿女心甘情愿地尊敬父母,父母也要尊敬儿女的独立人格,不能因为有养育之恩而将儿女视为私有财产。对儿女之孝,父母当欣然受之,却不宜索取无度,在“孝顺”的名义下放纵自己的私心。

  一味地不分原则地“顺” 隐含着自上而下的道德压力,并非是 “孝”的本质。比如是白的,老人说是黑的,你明明知道不是黑的,也百依百顺附和老人说是黑的,那其实是在糊弄老人,实则为不敬。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