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主办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记者邵建来: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后个人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