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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快到了,给您提个醒 春节期间买卖和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太任性
发布时间:2017-01-17
春节快到了,给您提个醒 春节期间买卖和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太任性   记者 方俊勇 通讯员 严磊

  春节渐渐临近,大街小巷的年味已经浓了起来,大红灯笼、大红对联、福娃贴纸……开始不断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烟花爆竹这个词也倏地蹦出来。作为老祖宗留给人们的节庆“遗产”,烟花爆竹自然有人欢喜也有人烦心,是禁止是放开也曾几番纠结。那么,今年我县市民在买卖和燃放烟花爆竹上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呢?且让我们来看一看。

  违规储卖要不得

  近日,我县下发《关于做好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县的烟花爆竹统一由两家指定企业批发供货,千岛湖镇建成区不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其他乡镇零售点只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并向两家指定批发企业订货,严禁私自从生产企业或通过非法途径进货,禁止从事二级批发业务。同时规定,销售点应在室内悬挂工商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做到专店经营、专人销售和专人保管,不得出店占道经营。

  这几天,里商乡的商某就因违规储卖烟花爆竹受到了处罚。石林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近期他们加大了对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检查中发现商某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存放在店中销售,但其却提供不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因查获的数量不是很大,目前相关部门已禁止商某在获得经营许可之前继续销售烟花爆竹,并将这批烟花爆竹移交给了安监部门,同时对商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烟花燃放有限制

  根据今年新规,千岛湖镇建成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农村地区允许全年销售和限定区域燃放。

  具体来说,千岛湖镇建成区禁止燃放的范围为:环湖北路至鼓山口红绿灯处,新安东路至燕山收费站,千汾公路与千威公路交叉口红绿灯处,淳杨线上江埠治安岗亭,东南旅游码头范围以内的千岛湖镇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千岛湖镇周坑村除外)。与此同时,农村燃放也是有一定限制的。处于安全考虑,将严禁燃放A、B级产品(内筒型组合烟花单筒直径大于30毫米)。严禁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等烟花爆竹。

  需要提醒的是,政府机关办公场所;军事设施所在地;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旅游景区景点、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全县墓区(包括零星墓地);车站、码头、商品交易市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围墙外侧50米之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之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这些都是禁止燃放的区域。

  监管电话要记牢

  从往年诸多起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看,规范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非常有必要,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该加强自律和他律。当然,生活中也总有一些人不按规矩,想要“搞事情”,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应该坚决举报。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县已明确了各部门在烟花爆竹管理上的职责,同时公布了相关举报电话。其中,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运输路线、制止和查处违法燃放、查处非法储运、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处置火灾事故等工作,举报电话为110;县安监局负责确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查处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经营单位和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为6483238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取缔无证照烟花爆竹销售点,监督烟花爆竹的质量安全和做好千岛湖镇建成区沿街小店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举报电话为65012315;县住建局负责千岛湖镇建成区建筑工地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监管,举报电话为12319。记者提醒,安全事关你我他,随着春节来临,大家若是发现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上的问题,就立即拨打这些电话吧!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波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