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热点专题
家长应切实负起安全监管责任
发布时间:2017-03-07
家长应切实负起安全监管责任   胡国诚

  天津大悦城商场里,两个孩子发生争执并打闹,随后一个孩子不幸坠落,父亲去拉拽时,怀中另一个孩子也不幸坠楼。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大家对“在公共场所设施齐全达标的情况下,如何界定责任?”“家长是这起事故的主体责任,是否要追究父亲的法律责任?”等问题的讨论。

  让孩子隔着护栏玻璃从四楼往下看,已经是危险行为。而这个父亲居然把孩子抱到栏杆上面趴着看,而且一次抱两个。这不是太自信,而是太无知,太没有安全意识。虽然他是整个事件最大的受害者,但他同时也是这起惨剧的直接酿造者。

  儿童坠亡是件痛心的事,任何人都不想发生。但从中我们要吸取的教训是,家长应该切实承担起监护儿童的责任。事故已发生,不是追究谁责任的问题,而是要通过这起事故,让人们知道,责任无处不在,安全最重要。

  随着二孩政策的落实,父母带二孩、三孩出行已是常态,父母们时刻要记住,身边有孩子,安全第一,时时都要注意留心生活中那些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只是在公共场所,即使是在家里,也要同样注意,不可麻痹大意。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波 范小青